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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棉花协会开始接受棉花加工企业的挂牌申请

出处:中国棉花协会    2013年07月15日
      新版的《中国棉花(COTTON CHINA)标志使用管理规则》和《中国棉花(COTTON CHINA)标志技术手册》已于7月10日正式发布,根据管理规则的要求,中国棉花(COTTON CHINA)标志将首次在成包皮棉上挂牌使用,中国棉花协会秘书处开始受理棉花加工企业的使用申请,有关申请事项如下:
     一、申请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进行工商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注册商标;
     3、棉花生产在国家规划的优势区域内,所种品种为“国家(或省级)审定的棉花品种”。在棉花生长过程中,采用“测土配方肥”和节水技术 [如膜下滴灌等],使用“国家登记在棉花上使用的农药”,禁止雇用童工和孕妇从事生产劳动等。
     4、棉花加工必须是经过资格认定的400型加工企业。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两年以上棉花加工生产经营历史,年加工皮棉量:内地企业为3000吨及以上、新疆企业为5000吨及以上;加工过程中,采用异性纤维清理设备或有人工挑拣异纤,无皮棉清理设备或仅一道皮棉清理。棉包包装符合国家标准GB6975的要求;棉包标识符合GB1103的相关要求,每包皮棉附有条码卡;每包皮棉的品质,经过国家公证检验。
     5、是中国棉花协会会员。
    二、申请的产品(成包皮棉)须具备以下特定品质:
   (一)品质指标
    1、锯齿加工细绒棉:颜色级为白棉一至三级和淡点污棉一级、长度为28毫米及以上、轧工质量为中档及以上、马克隆值为A级和B级、断裂比强度为中等及以上、长度整齐度为中等及以上;
    2、皮辊加工细绒棉:品级3级及以上,长度28毫米及以上,马克隆值A级和B级;
    3、长绒棉:品级2级及以上,长度37毫米及以上,马克隆值A级和B级。
   (二)异性纤维含量:0.3克/吨以下(以批为单位)。
   (三)杀虫剂等农药混合物残留量:0.05毫克/公斤及以下(以批为单位)。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棉花加工企业,可向协会申请使用中国棉花(COTTON  CHINA) 标志:
   (一)填写并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中国棉花(COTTON CHINA)标志使用申请书》(见附1)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1、工商企业登记证;
    2、棉花加工资格证书;
    3、商标注册证;
    4、省级专业纤维检验部门颁发的“**省棉花加工质量保证能力资格认定证书”或其他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证书。
    5、中国棉花协会会员证。
   (三)对于拥有多家400型加工企业的大型棉花流通企业,旗下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要单独申请,协会不受理集团或总公司的申请。
    填好表后,请于8月10日前将申请表和所需5个证件复印件一并寄到指定地点。详细邮寄地址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100801 
    收件人、收件单位:中国棉花协会秘书处   吴晓红
    联系电话:010-66054634  
    传真:010-66053496
    附1:中国棉花(COTTON CHINA)标志使用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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