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协会动态

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棉花流通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出处:中国棉花协会    2016年04月07日

各会员企业:

为增强棉花流通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中国棉花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开展2015年度中国棉花流通行业调查工作,并按照《中国棉花协会棉花流通行业调查实施办法(暂行)》(见附件1),选出“2015年度中国棉花流通行业综合竞争力优秀企业” 以及“加工、贸易、仓储物流等分行业竞争力优秀企业”,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提供给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部门作为参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协会已将《中国棉花协会棉花流通行业调查实施办法(暂行)》和相关调查表格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协会网站进行了公示,充分征求了会员单位意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企业的基本条件

所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国内棉花收购、加工、流通、仓储等涉棉企业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

1、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棉花及相关业务;

2、中国棉花协会会员;

3、无信用不良记录,未列入有关机构的 “黑名单”。

二、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

1、如实填报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可从中国棉花协会网站(www.china-cotton.org)下载。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工企业需提供加工资格证书复印件。

3、具有资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4、相关证明性文件(如专利、商标、信用情况、所获荣誉等)复印件。

5、符合性声明(见附件4)。

三、其他

1、本次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中国棉花协会对企业提供材料有保密义务。

2、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4月27日

4、请寄送材料的同时,将附件2、附件3的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1973653407@qq.com

5、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中国棉花协会,邮编:100801

联系人:罗实  赵婧

电话:010-66053474,010-66053429

附件1:棉花流通行业调查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附件2:2015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

附件4:符合性声明

 

中国棉花协会

                                 2016年4月6日

 

 

附件下载方式一百度云:

     附件汇总.doc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