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权河南省豫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玛纳斯新众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企业使用“中国棉花”标志的通知
河南省豫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玛纳斯新众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尉犁银丰棉业有限公司、乌苏市利达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二团加工厂、第三师四十五团综合加工一厂、第三师四十五团轧花二厂、图木舒克市四十四团中心团场齐干却勒加工厂、图木舒克市四十九团综合加工厂、图木舒克市五十团综合加工厂、图木舒克市五十一团综合加工厂、图木舒克市五十三团综合加工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伽师总场综合加工厂、枝江市白银纺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棉花收购加工厂、枝江市白银纺贸有限责任公司江北棉花收购加工厂:
根据《中国棉花(COTTON CHINA)标志使用管理规则》有关规定,我协会对你公司(或加工厂)提出的“中国棉花”标志使用申请,进行了书面材料审查、相关部门核查、实地考察、专家组评审和协会秘书处审定。现通知如下:
一、授权河南省豫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豫棉”牌无网棉系列产品使用“中国棉花”标志。
二、授权玛纳斯新众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尉犁银丰棉业有限公司、乌苏市利达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二团加工厂、第三师四十五团综合加工一厂、第三师四十五团轧花二厂、图木舒克市四十四团中心团场齐干却勒加工厂、图木舒克市四十九团综合加工厂、图木舒克市五十团综合加工厂、图木舒克市五十一团综合加工厂、图木舒克市五十三团综合加工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伽师总场综合加工厂、枝江市白银纺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棉花收购加工厂、枝江市白银纺贸有限责任公司江北棉花收购加工厂,在符合“中国棉花”标志特定品质要求的成包皮棉上使用“中国棉花”标志。
按照《中国棉花(COTTON CHINA)标志使用管理规则》有关规定,请上述企业办理相关使用手续。协会秘书处将随时对标志产品进行质量跟踪检查,以确保标志产品的质量符合“中国棉花”标志特定品质的要求,维护“中国棉花”标志的信誉。
中国棉花协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