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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莎车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使用“中国棉花”标志的通知 

出处:中国棉花协会    2015年10月22日

  新疆棉花产业(集团)莎车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巴楚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麦盖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欣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新丰普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天地农牧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国泰棉业有限公司,河间市国欣农村技术服务总会,山东鑫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

  我会对2015年到期续签和新申请“中国棉花”标志的企业,根据《中国棉花(COTTON CHINA)标志使用管理规则》规定,进行了书面材料审查、相关部门核查和秘书处审定,通知如下:

  一、准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莎车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巴楚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麦盖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欣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新丰普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天地农牧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国泰棉业有限公司,河间市国欣农村技术服务总会,山东鑫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符合“中国棉花”标志特定品质的成包皮棉上使用“中国棉花”标志。

  二、准许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棉田”牌毛巾系列、“棉风尚”牌家居服和“无印工坊”牌毛巾系列、家居服、婴幼儿服装使用“中国棉花”标志;准许河间市国欣农村技术服务总会生产的“国欣”牌棉被及件套 、“芯里美”牌棉被及件套、“对花”牌婴幼儿棉服装使用“中国棉花”标志;准许山东鑫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鑫秋舒芯”牌棉被(套)及婴幼儿棉被套件,“鑫秋舒婴”牌和“婴依棉”牌婴儿抱被、婴儿睡袋、 婴儿棉服、哈衣、婴儿睡衣等使用“中国棉花”标志。

  按照管理规则的规定,请上述企业与协会秘书处办理相关使用手续。秘书处将随时对标志产品进行质量跟踪检查,以确保标志产品的质量符合“中国棉花”标志特定品质的要求,维护“中国棉花”标志的信誉。

 

                             

 

 

中国棉花协会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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