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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权新疆国泰棉业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天地农牧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使用“中国棉花”标志的通知

出处:中国棉花协会    2017年10月31日

       新疆国泰棉业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天地农牧实业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莎车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巴楚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麦盖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欣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新丰普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河间市国欣农村技术服务总会:

       根据《中国棉花(COTTON CHINA)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协会秘书处对以上企业提交的继续使用“中国棉花”标志的申请进行了审查和核查。经审定,以上企业符合“中国棉花”使用条件,授权在符合“中国棉花”标志特定品质要求的成包皮棉上继续使用“中国棉花”标志;授权河间市国欣农村技术服务总会生产的“国欣”牌棉被及件套 、“芯里美”牌棉被及件套、“对花”牌婴幼儿棉服装继续使用中国棉花(COTTON CHINA)标志。

       以上企业接此通知后请即与协会秘书处办理相关使用手续。

       协会秘书处将随时对标志产品进行质量跟踪检查,以确保标志产品的质量符合“中国棉花”标志特定品质的要求,维护“中国棉花”标志的信誉。

中国棉花协会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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