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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企分开改革:各地进展不平衡

出处:中国棉花协会    2003年08月11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51号文件关于供销社与棉花企业分开工作进度的安排,2003年7月底前应完成对棉花企业改革、企业改革登记或重新登记工作。目前,各地改革的进展情况如何? 从省级棉花企业改革情况看,15个产棉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完成社企分开改革的棉花企业有6个,它们是浙江、湖北、山东、四川、江西省和重庆市,正在进行改革改制的有湖南、安徽、上海、江苏、山西、陕西、河北、河南等省区。 县级棉花企业改革进度快一些,且内地快于新疆,南方快于北方。初步调查,内地县级棉麻公司、轧花厂已完成改革改制的约占总数的70%左右,南方省份占80%以上,江浙地区占90%以上。 各地社企分开改革过程中,呈现几个特点:一是产权界定、股权构成方面,省级棉花企业供销社作为投资主体的占多数,县级棉花企业则多数趋于民营化,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持大股,部分企业供销社相对控股。目前已改制企业社会资本进入不多;二是多数为整体改制,企业改革与解决历史包袱和不良资产、妥善安置职工相结合,改制后的企业运营良好,竞争力增强。江苏银都集团在整体改制过程中,对严重亏损的轧花厂依法予以破产,对没有发展前景、运行不佳的附营项目公开出售,对食堂、浴室等福利项目进行剥离,集中优质资产,谋求更大的发展,同时制定鼓励和补偿政策,260多人自谋职业,走向社会;三是循序渐进,保持稳定。鉴于社企分开改革是一项专业性强、政策性强、错综复杂的工作,各地从出台方案到具体实施都十分慎重。湖南省成立了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牵头、15个相关部门组成的社企分开工作领导小组,改革方案的形成,首先由棉花企业和供销社提出初步方案,经社企分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当前影响棉花企业改革的主要问题,一是有些地方改革环境尚不成熟,政策不配套,涉及到诸如妥善安置企业富裕人员等问题时,地方缺乏有效配套措施;二是纺织企业拖欠棉花企业货款问题尚无具体解决方案,这也成为羁绊改革的因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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