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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对我部分纺织品实施进口许可

出处: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2007年05月31日

  2007年5月24日阿根廷经济生产部颁布343/2007号决议,对部分纺织品实施进口许可证措施(简称C.I.P.T)。该决议自颁布之日起15天后开始执行,进口商需预先申请相关产品的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60天。
  适用于许可证措施的产品南共市共同税号如下:
  6110.11.00、6110.12.00、6110.20.00、6110.30.00、6110.90.00、6111.10.00(仅为针织杉)、 6111.20.00(仅为针织杉)、6111.30.00(仅为针织杉)、6111.90.00(仅为针织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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