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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纺织贸易将实双重许可监督制度

出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2007年10月26日

  从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获悉,2007年《中欧纺织品贸易协定》到期,协定取消后中国与欧盟纺织品贸易何去何从,成为政府和广大企业关注的焦点。
  10月9日,中国商务部和欧盟委员会就这一问题达成协议,现存的十种中国输欧纺织品的配额限制将如期于2007年底结束。与此同时,中欧双方将启用为期一年的“双重许可监督制度”,即中方实施出口许可,欧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监管产品包括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连衣裙、胸衣、亚麻纱——之前受配额限制的十种纺织品中的八种。这一新的贸易监管政策的出台使未来中欧纺织品贸易环境开始清晰明朗。
  新的“双边监控”政策对实施双边监控的产品不设数量限制,监控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末为止。该制度规定2008年底之前,中国发放多少出口许可以及输欧服装数量将有详细记录。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中国企业通过其他国家(或地区)对欧盟开展相关类别纺织品服装的“转口贸易”。
  实行“双重许可监督制度”,其目的实际上是为了加强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的自我控制。与此同时也对政府及行业协会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监管纺织出口、维护纺织出口秩序、稳定纺织贸易环境的工作要求。
  为此,近日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合发文公布了《2008年对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该标准的提出对提高出口企业法律意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作用。同时该项标准也为政府和行业协会有效的控制纺织品出口,应对变幻的国际贸易环境提供了最基本的调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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