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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纤局:2009棉花年度全国新体制棉花公证检验情况(十三)

出处:中国棉花协会    2010年02月08日

    截止2010年2月7日, 全国新体制棉花公证检验工作已进行了22周,具体情况如下:
    全国73家实验室已检验按改革要求加工的新棉(以下称新体制棉花)1069.37万包241.43万吨,比去年同期(352.93万吨)减少31.59%。全国已申报的1684家新体制棉花加工企业中已送检的企业有1425家1557条生产线(同比增加253家),占申报企业的84.62%;送检企业的平均送检量为1694吨,比去年同期(3011吨)减少43.73%。
    从每周检验进展情况来看,由于临近春节假期,第20、21、22周全国周检验量下降明显,三周检验量依次为4.52万吨 、3.42万吨、1.99万吨,预计未来两周检验量约在万余吨。2009年度全国周检验量变化趋势请见附图。
各地区新体制棉花公证检验情况如下。
     一、新疆
     新疆检验量780.20万包176.45万吨,比去年同期(249.76万吨)减少29.35%,第20、21、22周检验量分别为2.65万吨、1.59万吨、1.00万吨;检验份额(检验量占全国检验量的比率,下同)为73.09%,比去年同期(71.30%)上升2.32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合计660家785条生产线,同比增加67家,送检比率(送检企业数占申报企业数的百分比,下同)93.62%;企业平均送检量2674吨,比去年同期(4212吨)下降36.53%。新疆地方、建设兵团检验量分别占全疆检验量的67.0%、33.0%,与去年同期相比,建设兵团下降了约4.8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1、新疆地方
    检验量521.29万包118.16万吨,比去年同期(155.17万吨)减少23.85%,第21、22周检验量分别为1.31万吨、0.84万吨;已送检企业482家498条生产线,同比增加52家,送检比率92.51%,企业平均送检量2451吨,同比下降32.08%;
    2、建设兵团
    检验量258.91万包58.30万吨,比去年同期(94.60万吨)减少38.37%,第21、22周检验量分别为0.27万吨、0.16万吨;已送检企业178家287条生产线,同比增加15家,送检比率96.74%,企业平均送检量3275吨,同比下降43.56%。
    二、内地
    内地各产棉省合计检验量289.17万包64.97万吨,比去年同期(103.16万吨)减少37.02%,各省中仅陕西省检验量同比增加;第20、21、22周检验量分别为1.88万吨、1.83万吨、0.99万吨;检验份额为26.91%,比去年同期(29.23%)下降2.32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合计765家772条生产线,同比增加186家,送检比率78.14%;企业平均送检量849吨,比去年同期(1782吨)减少52.34%。申报参与仪器化公正检验的产棉省中,辽宁未开展检验,其他各省具体情况如下(按检验量大小排序):
    1、山东
     检验量85.23万包19.02万吨,比去年同期(21.94万吨)减少13.29%,第21、22周检验量分别为0.59万吨、0.38万吨;检验份额7.88%,同比上升1.66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215家218条生产线,同比增加88家,送检比率79.93%;企业平均送检量885吨,同比减少48.79%;
    2、河北
    检验量51.89万包11.55万吨,比去年同期(18.03万吨)减少35.92%,第21、22周检验量分别为0.38万吨、0.13万吨;检验份额4.79%,同比下降0.32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153家154条生产线,同比增加68家,送检比率83.15%;企业平均送检量755吨,同比减少64.39%;
    3、湖北
    检验量50.04万包11.29万吨,比去年同期(22.30万吨)减少49.35%,第21、22周检验量分别为0.41万吨、0.08万吨;检验份额4.68%,同比下降1.64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101家101条生产线,同比增加11家,送检比率87.83%;企业平均送检量1118吨,同比减少54.86%;
    4、江苏
    检验量24.74万包5.62万吨,比去年同期(9.70万吨)减少42.04%,第21、22周检验量分别为0.13万吨、0.11万吨;检验份额2.33%,同比下降0.42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74家76条生产线,同比增加10家,送检比82.22%;企业平均送检量759吨,同比减少49.87%;
    5、甘肃
    检验量24.44万包5.51万吨,比去年同期(6.98万吨)减少21.13%,第21、22周均无检验量;检验份额2.28%,同比上升0.30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41家41条生产线,同比增加3家,送检比率78.85%;企业平均送检量1343吨,同比减少26.92%;
    6、安徽
    检验量22.10万包4.99万吨,比去年同期(8.42万吨)减少40.76%,第21、22周检验量分别为0.13万吨、0.05万吨;检验份额2.07%,同比下降0.32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61家61条生产线,同比增加11家,送检比率77.22%;企业平均送检量818吨,同比减少51.43%;
    7、湖南
    检验量17.06万包3.90万吨,比去年同期(6.17万吨)减少36.77%,第21、22周检验量分别为1041吨(以下各省周检验量以吨为单位)、205吨;检验份额1.62%,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41家41条生产线,同比增加4家,送检比率73.21%;企业平均送检量952吨,同比减少42.95%;
    8、河南
    检验量5.13万包1.16万吨,比去年同期(5.52万吨)减少78.96%,第21、22周检验量分别为283吨、822吨;检验份额0.48%,同比下降1.09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27家28条生产线,同比减少25家,送检比率39.71%;企业平均送检量430吨,同比减少59.48%;
    9、江西
   检验量3.20万包0.72万吨,比去年同期(2.11万吨)减少65.74%,第21、22周检验量分别为445吨、1285吨;检验份额0.30%,同比减少0.30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23家23条生产线,同比增加10家,送检比率100%;企业平均送检量314吨,同比减少80.64%;
    10、浙江
    浙江今年首次参与仪器化公证检验,已检验1.86万包0.42万吨,第21、22周检验量分别为174吨、104吨;检验份额0.17%;已送检企业1家1条生产线,送检比率100.00%;企业平均送检量4175吨;
    11、陕西
    检验量1.79万包0.40万吨,比去年同期(0.26万吨)增加57.06%,第21、22周均无检验量,检验份额0.17%,同比增加0.10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11家11条生产线,同比增加3家,送检比率78.57%;企业平均送检量367吨,同比增加14.36%;
    12、天津
    检验量0.99万包0.22万吨,比去年同期(1.48万吨)减少85.26%,自第19周以来连续四周均无检验量;检验份额0.09%,同比下降0.33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5家5条生产线,同比减少1家,送检比率45.45%;企业平均送检量436吨,同比减少82.31%;
    13、山西
    检验量0.70万包0.16万吨,比去年同期(0.23万吨)减少32.11%,自第18周以来连续五周均无检验量;检验份额0.07%,同比不变;已送检企业12家12条生产线,同比增加4家,送检比率75.00%;企业平均送检量133吨,同比减少54.72%;(中国纤维检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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