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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情况的调查

出处:天津棉花协会    2010年04月22日
    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五年过渡期将于2010年8月底结束。为促进我市棉花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按照天津市发改委和中国棉花协会相关要求,天津市棉花协会派员参加了市发改委组织的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情况座谈会,走访了天纺投资控股公司,并向部分400型棉花加工企业进行了调查问卷,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市棉花加工企业目前状况及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现有400型棉花加工企业14户,其中供销社控股或参股的有2户;现有 200型棉花加工企业173户,其中供销社控股或参股的有10户。
    (一)200型设备改造进度缓慢。按照我市棉花加工企业布局规划,到五年过渡期结束,我市400型棉花加工企业应达到36户。由于我市棉花加工企业经济实力较弱,到目前完成设备更新改造的只有14户;计划本年度新花上市前基本完成设备改造的有10余户;纳入规划内的其余企业,因资金、土地落实困难等原因,迟迟没有动工改造。另外,一些棉花加工企业由于设备改造计划申报较晚,受到规划指标限制,正在观望等待,不敢盲目上马。从而也影响到设备改造布局规划调整的合理性。
    (二)400型棉花加工企业已无竞争优势,生存状况堪忧。2009年度我市棉花种植面积和棉花产量双下降,籽棉价格一路攀升,小包棉企业抢夺市场先机,出现无序竞争,助长了个别棉农参杂使假的现象,棉花质量受到影响。改造后大包棉的加工质量、成本和销售均未达到预期,生存状况堪忧。据了解,2009棉花年度在14户完成设备改造的棉花加工企业中:关门停止收购与加工的有4户;仅使用保留的200型生产线进行加工的有4户;其余企业的收购加工量只是上年度加工量的28%-68%之间,勉强维持生存。
    形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面对棉花资源减少、200型企业恶性竞争的市场形势,大包棉企业无力控制超水棉和混级棉,高等级皮棉产出率低,加工质量下降。二是收购量远远低于400型生产量的要求,设备空置严重,吃不饱造成电耗、清花、烘干等加工成本上升,企业效益下降。三是收购资金需求和占压量大,筹措难度增大,财务成本提高。加上银行收购贷款到位不及时,首批贷款11月才发放到手,错过收购旺季,严重影响400型棉花企业的加工经营。四是除了2008年度国家收储优惠政策外,大包棉与小包棉相比,销售渠道并没有多大变化,产品市场认可度虽高,每吨可多卖200-300元,但纺织企业在同等质量条件下,用小包棉成本低得多。
    (三)小包棉市场需求仍然看好,退市难度很大。据纺织企业采购部门介绍,当前棉花短缺的市场形势面前,在同等条件下,由于使用大包棉成本相对较高,多数纺织企业仍然喜欢使用合作轧花企业生产的小包棉。一是短绒率达7%,低于大包棉9%-10%的水平;二是棉结达170个,低于大包棉220个的水平。普纺的档次越高,影响越大。三是一般晚上不倒班加工,对回潮率影响不大,整体一致性好于大包棉。
    200型棉花加工企业除了有较大市场需求外,与400型企业相比,快进、快加工、快销售,收购资金占用少,加工成本低,“船小好掉头”,市场竞争处于优势地位,有很强的生存空间。2009年度我市没有进行收购加工的只有几户企业,看到其他200型企业平均四、五十万元的利润,后悔错过入市时机。棉花质检体制改革要求大部分200型企业退出市场,设备损失对企业的影响较大。这部分企业在我市共有100多家,集中在一、二个区县,如强行让其下马,解决不好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二、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棉花质量保证体系的政策建议为稳定棉花生产供应,保护棉农利益,进一步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棉花质量保证体系,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出台扶持政策,稳定棉花种植面积。应在目前实行的棉花良种补贴政策之外,建立棉花生产基金,实行棉花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确保棉花生产的稳定。
    (二)政策性银行优先支持棉花收购,确保贷款及时足额到位。农发行应从支持棉花季节性收购的政策目标出发,降低棉花收购贷款门槛,改进和完善收购贷款程序,优先支持和重点保证符合贷款条件,讲信用、会经营、效益好的400型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切实起到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作用。
    (三)采取赎买政策,强行淘汰200型加工设备。国家和省级政府应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基金”,对在五年过渡期末主动退市的、具有棉花收购加工资格证书的200型棉花加工企业,依据淘汰设备的折旧年限,予以不同程度的专项资金补助,由国家将200型设备全部收回销毁,根本杜绝小包棉继续存在的土壤,为大包棉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落实配套政策措施,扶持400型企业健康发展。一是修订棉花国家标准。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在2010年度新棉花上市前,重新修订颁布棉花国家标准,删除小包棉花有关条款,使200型加工企业失去生产小包棉的标准依据。二是在天津市恢复期货交易合约仓库,减少大包棉的交易成本。三是按照规划登记要求,严格审核颁发2010年度棉花收购加工资格证书,促进400型加工企业合法经营。四是国家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棉花市场动向,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市场发生较大波动,适时启动国家棉花储备和棉花进口配额等宏观调控手段,确保棉花市场相对平稳。
    (五)加强棉花质量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是在新棉上市前完成修订《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相应增加对新年度小包新棉在生产、流通、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处罚条款,便于执法检查。二是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强制实行加工环节的公证检验。对大包皮棉未实行信息化逐包编码的,禁止在市场上流通与销售。三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未取得资格认定收购加工棉花的行为,严肃查处通过挂靠、联营等手段为没有资格认定的企业从事收购加工提供便利、从中牟利的行为。四是强化棉花质量监督。新棉上市后,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棉花收购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混等混级、质量与标识不符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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