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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电视电话会]甘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维护健康有序棉花市场秩序

出处:中国棉花协会    2012年10月09日
                                           ――在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 甘霖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总结2011年度棉花工作,分析当前的棉花产销形势,安排部署2012年度棉花工作,非常及时和必要。下面我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棉花市场监管,促进棉花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讲几点意见。
     一、2011年度工商部门棉花市场监管工作回顾
    2011年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突出监管重点,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有效保障了棉花生产农资安全,切实维护了棉花市场良好秩序。一是完善机制,认真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棉种和用于棉花生产的肥料、农药为监管重点,不断完善“主体准入、市场监管、消费维权”为工作重点的综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行为,有效维护了棉农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棉花生产稳定。二是强化措施,切实维护棉花市场秩序。以规范棉花收购、加工主体为重点,严把市场注入关,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整顿活动,严厉查处扰乱棉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净化了棉花市场环境。据统计,2011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棉花违法案件872件,案值6724万元,没收棉花3046公斤,切实维护了棉花市场秩序。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做好2012年度棉花市场监管工作
    棉花市场秩序关系广大棉农切身利益,关乎棉花产业健康发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此次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棉花市场监管,规范棉花市场秩序,依法维护棉农利益,为棉花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市场环境。
     (一) 突出重点,加强棉花市场监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巩固执法成效,不断完善棉花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规范棉花市场秩序。一是 把好市场准入关,规范棉花市场主体。按照《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运用市场准入职能,规范棉花市场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者从事棉花收购,为棉花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准入环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棉花加工企业更新改造进度,鼓励先进,淘汰落后,优化结构,不断促进棉花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二是提高效能,强化执法监管。各地特别是重要产棉区、加工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棉花市场监管力度,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强化属地监管,完善查处无照经营工作机制,严厉查处无照和超范围经营棉花等扰乱棉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棉花市场秩序。
     (二) 完善制度,规范和培育棉花经纪人
    棉花经纪人在棉花市场交易主体之间架起桥梁,对改变棉花收购方式、促进棉农增收和棉花初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树立“培育中发展,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创优”的工作思路,务实有效地加强棉花经纪人规范培育工作。一是注重规范监管,加强行政指导。认真落实经纪人登记管理和备案等各项监管制度,加强规范管理棉花经济行为,严厉查处棉花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诱骗棉农签订合同,坑害棉农利益的不法行为。积极扶持和引导棉花经纪人守法诚信经营,努力实现棉花经纪人经营资格合法化、经纪活动规范化、人员队伍组织化,充分发挥其促进棉花生产与市场流通有效衔接的作用,促进棉花增产,农民增收。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深入探索培育发展棉花经纪人的工作机制,突出区域经济特色,进一步加大对产棉区特别是新疆棉区棉花经纪人的培育力度,不断提高棉花经纪人守法经营意识,加快转变经营理念,大力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形成懂法律、重信誉、精业务、善营销、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高素质的棉花经纪人队伍,引导其向品牌化、规模化、组织化发展。
     (三) 强化措施,加强棉花订单合同监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作用,坚持促进合同公平,保障交易安全,积极营造诚信履约的市场环境。一是切实加强对棉花订单合同的监管。要结合今年各地开展的整治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棉农责任、排除棉农权力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合同欺诈等坑害棉农利益的行为。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机制,认真解决棉花交易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全面推进合同监管履职到位,保障棉花交易安全,维护棉农合法利益。二是积极开展合同帮扶工作。继续推进合同帮农指导站建设,大力推行以龙头企业和商标为依托的棉花订单合同,积极制定棉花订单合同规范文本,采取指导签约、合同备案、督促履约等一系列的措施引导当事人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合同履约率。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棉花市场监管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积极引导、扶大限小、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与发展改革委、财政、农业、质检、供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信息通报,实现资源共享,努力完善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工作重点,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为维护良好的棉花市场秩序作出新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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